法庭科学离不开犯罪现场,现场上得到的物质、痕迹及各种证据,都要涉及各种物质或者需要用化学方法(包括仪器分析方法)来鉴定,大部分是化学研究的对象,所以可以说法庭科学需要化学理论、实验技术和分析方法,法庭科学蕴藏着大量化学问题,化学的进步促进、推动法庭科学发展。化学是法庭科学研究的理论基础,化学分析(含仪器分析)方法是法庭科学实验室进行研究的重要手段,法庭科学离不开化学,而法庭科学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化学理论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庭科学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实验分析技术的不断更新和提高,二者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和进步的。
刑事技术有两大基本原理,即物质交换(转移)原理,同一认定原理。在物质交换原理中,两个物质发生交换后的检验,主要运用的就是化学方法,在各类犯罪现场的勘查和分析过程中,化学方法是主要方法。下面将论述各类犯罪现场中的化学方法。
1、 爆炸现场与化学
发生一起爆炸案件,作为刑事技术人员,首先要做到是弄清楚爆炸物的类型,可以用GC/MS或LC/MS方法对提取的现场残留物进行检验,可以确定爆炸物的类型,从而为侦查工作缩小范围,如确定炸药是铵梯炸药,这类炸药主要用于矿山爆破,在侦查时就要特别注意可以接触到这类炸药的人。
另外,利用化学方法也可以确定中心炸点位置,因为炸药残留物的分部是有规律的。炸点处残留物含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炸药残留物有的含量少,有的含量大。中心的外围残留物增多,可达一峰值区。
在现场勘查时,有时还需要用到化学方法对爆炸残留物进行提取,如用丙酮对炸点附近的土壤进行提取并浓缩。
2、 枪击案件与化学
对于枪击现场,作为刑事技术人员,我们需要的主要是弹壳、弹头。而射击残留物是枪弹痕迹检验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化学方法是主要提取方法,如擦拭溶解法,石蜡膜法。检验方法有红外光谱和,原子吸收光谱等方法。另外,对于嫌疑枪支和嫌疑对象,为了检验其近期是否发射过,我们也常用化学方法来检验。其中最常用的是石蜡测试法(硝酸银显色法)用以检测底火中的铅、锑和钡元素。
3、 血痕检验与化学
血痕检验预实验中,主要使用化学方法,使用的方法有:联苯胺试验,四甲基联苯胺试验,酚酞试验,氨基比林试验,孔雀绿试验,血卟啉试验和鲁米诺试验。其中最常用的是联苯胺试验根据血红蛋白或正铁红血素的过氧化物酶样活性,能使过氧化氢释放出新生态氧,将无色联苯胺氧化成蓝色的联苯胺蓝。
血痕检验确证试验,主要使用血色原结晶试验:血红素与碱基结合的化学物为血色,原血痕中的血红蛋白在碱性溶液中分解为正铁血红素及变性珠蛋白,在还原剂的作用下正铁血红素还原成血红素,后者与变性珠蛋白或吡啶氨酸等含氮化合物结合而成血色原是具有特殊吸收光谱的橙红色结晶。
4、 手印检验与化学
显现手印通常用物理显现法、化学显现法和光学显现法。其中化学显现法灵敏度高、显现试剂选择范围广泛、方法灵活并且显现试剂同指纹物质结合牢固,因此,广泛受到国内外法庭科学工作者的青睐。
利用化学方法显现手印足迹,主要是利用皮肤分泌物中含有的一些物质,如氯离子和氨基酸。方法有:硝酸银法,茚三酮显现法,“502”胶法,显影液显现法等。
硝酸银溶液法:向指纹印上喷硝酸银溶液,指纹印上的氯化钠就会转化成氯化银不溶物。经过日光照射,氯化银分解出银细粒,就会像相片那样显示棕黑色的指纹,这种方法可检测出更长时间之前的指纹。
茚三酮显现法:茚三酮溶液与氨基酸共热,生成氨。氨与茚三酮和还原性茚三酮反应,生成紫色化合物。
在此只是举了几个化学对刑事技术作用的例子,并不是详细叙述,通过这几个例子,笔者只想证实一个观点,那就是刑事技术离不开化学,化学对于刑事技术的贡献确实功不可没,因为化学刑事技术有了飞跃式的发展。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正是有了刑事技术对化学的更高要求来解决更复杂和更疑难问题,化学也有了更快的发展。
综上所述,化学和刑事技术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